我区开通鲜活农产品“绿色通道”

  为确保我区鲜活农产品流通顺畅,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从7月1日零时开始,正式开通鲜活农产品运输“绿色通道”。

  自治区人民政府6月29日下发开通鲜活农产品运输“绿色通道”通知。鲜活农产品是指在我区境内生产的时鲜瓜果和新鲜蔬菜,活的家禽、家畜、水产品,生鲜蛋和鲜奶五类产品。从7月1日起,凡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营运货车,通过我区范围内的所有公路、渡口、收费站一律免收过路、过桥、过渡和过遂道费,但混装车不在此列。凡运输鲜活农产品达到核定载重量80%的算整车,由起运地的第一个收费站负责对车辆装载的货物进行核验并放行。全区统一设置鲜活农产品运输“绿色通道”的通行标志。

对超限超载的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,运输途中暂不罚款、不卸载(分装)货物、不扣车辆,由执法人员对其驾驶员进行劝诫。开通鲜活农产品运输“绿色通道”,对于搞活我区鲜活农产品流通,促进农业发展、农民增收、农村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
  我市农业局迅速从南宁领回第一批“绿色通道”的通行标志,至下午6时,第一批“绿色通道”的通行标志已发放15%。

 

 

广西北流市农业信息网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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